信息公告
1、招标公告
G75兰海高速新寨服务区(广西方向)改造工程项目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许可建字〔2021〕第2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支出,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高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和规模
本项目位于G75兰海高速都匀至新寨段,拟建新寨服务区(往广西方向)位于麻尾镇南面省界收费站处。项目总用地规模115亩,配套建设服务区的加减速车道,考虑充分利旧、节省造价的原则,改造原综合办公楼、新建公共卫生间一处、新建维修棚以及项目建设所需的各设备系统等。
2.2招标范围: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路基路面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水电安装、室外综合管网以及设备购置等施工,直至竣(交)工验收合格,以及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内容。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XZGZ。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2月2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2年3月19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达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guizhou.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养护工程专业,其中: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16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16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15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06日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8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 分至09时29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贵州高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收。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4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州高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理异议的电话: 0851-85916847。
行政监督部门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话:0851-85917735。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号
邮编: 550004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0851-85916612
传真:0851-85916612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14楼
邮编: 550081
联系人:侯裔
电话: 0851-84393685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话:0851-85971671、0851-85971629